這次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為法令遵循缺失被罰1.8億美元,千萬不可視為單一事件;後續可能波及(一)兆豐在美國及其他海外分行,及(二)台資銀行設於海外的所有分行。

全球各國的金融監理機關是並不是各自關起門來,悶著頭監理自己管轄地區的金融業者;全世界的金融監理機關是一個大家庭,有分門別類、各式各樣的全球性或地區性組織,成員之間經常分享經驗與新知。尤其現在的網路通訊如此發達,洗錢防制又是全球熱門話題,兆豐事件可能世界許多角落都在討論。

目前各國大都採用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理方式(Risk-based supervision);亦即具備良好的法遵文化、制度與歷史的乖寶寶,違規風險相對較小,監理機關不會花太多時間去監理。但是有不良紀錄的壞小孩,違規風險大,主管機關就會盯得很緊。

因此我們假設「最壞的狀況」(Worst case scenario),也就是說兆豐事件在全球的監理圈子裡是眾人皆知的事。請問,如果你是某國的銀行業監理官員,你會不會想:

  • 兆豐銀行的法遵(尤其是洗錢防制特別敏感)觀念這麼離譜,其他台資銀行會不會也如此?
  • 我轄區內有台資銀行的分行。如果他們亂搞,洗錢防制出了問題,我身為主管機關,難卸監理不周之責;豈不是被媒體、民意機關與國際組織罵慘了?

如果你沒有這樣想,那就太沒有風險意識了,不適合擔任監理官員。我們最好假設人同此心,各國監理官員想的都一樣。但是,幸好各國監理嚴謹程度不一,不一定都會出手。

若我們只看監理較嚴,且重要台資銀行在該地有分行的地區,例如合庫在比利時、洛杉磯、西雅圖、紐約、雪梨、香港有分行;土銀有香港、新加坡、倫敦、洛杉磯、紐約分行;一銀設有香港、新加坡與東京分行;兆豐在美國還有三個分行,在巴黎、荷蘭、日本、香港、新加坡與澳洲也有多家分行。

這些台資銀行海外分行,皮要綳緊一點;未來兩年內,你們屬於高危險群,最有可能中獎,被當地監理機關突襲金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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