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最近很關心一個議題,那就是私人企業以聘雇中國權貴子弟的方式,變相賄賂大陸貪官汙吏及國營企業高階主管。

多家銀行已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y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要求提供聘僱相關文件。

美國此次調查的目的是檢視亞洲各國公司對由中國政府官員或國有企業高層引薦的求職者,有無給予特殊錄取機會——亦即有沒有放水。

美國的「外國行賄處理法」(Foreign Corruption Practices Act,簡稱FCPA)並不禁止美國企業雇用外國官員的親友,但是聘雇行為如果與賄賂官員以獲取商業利益相關,則是違法的。

2015年8月,有家金融機構被罰1,480萬美元,因為SEC指控其藉由給予親友實習機會,藉機拉攏中東某主權基金的主管。

據悉,SEC於2015年3月寄信給下列五家銀行,要求提供各家銀行在亞洲區的聘僱資料:Credit Suisse、Goldman Sachs、Morgan Stanley、Citigroup、UBS。

美國司法部及SEC也正在調查JPMorgan是否涉及類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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