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在職場、商場、生活上,我服譍「以禮待人,以理服人」。說話不必大聲,氣勢不必逼人。我相信「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我有一個經驗,堪為「以禮待人」的佳例。台北市有些停車位是限停一小時的「限時停車位」,有一次我差了短短兩三分鐘才返回,看到收費員剛剛開了逾時停車罰單,走離我的車子僅數步之遙。

我從雨刷下抽出罰單,快步趨前追上收費員,對他說:「對不起,請問…」

未待我把話說完,收費員情緒激動地回答:「限時停車位超過一小時,依法就要開單。」

我客氣地對他說:「對不起,我只是要請問你,這張罰單可以到超商繳嗎?」

那收費員臉上露出訝異與尷尬的表情,不好意思地說:「我以為你跟一般人一樣,是來跟我爭論的;怪我差幾分鐘也開單。」

我說:「逾時開單,是我自己時間沒控制好。被開單,應該的。」

收費員一臉委屈地說:「一般人不講道理,開口就罵。」

接著,發生了一件我意料之外的事;收費員把我的罰單收回去,說這張罰單作廢,我可以走了。

我嚇了一跳,問他;「可以這樣嗎?」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將罰單作廢的權限,不想替他添麻煩。

他淡定地說:「你走吧,我會處理。」我連聲道謝後開車離去。

那天,心情很好。我以禮待人,獲得善意回報。

我相信那個收費員應該也很愉快,因為他意外地遇到一個有禮而且講理之人。這個人尊重收費員的職權。這個人尊重他。

大家都以禮待人吧!這個社會一定會更美好、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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