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1/2012年退休,但3/16/2012以後已經不需要到公司了。休養了3年又3個月後,6/16/2015重出江湖,再度進入職場;擔任一家大型外商銀行的副總裁,回到熟悉的「法令遵循」(Compliance)領域。

法令遵循的功能是確保公司營運符合法規要求;中國稱Compliance為「合規」,還頗貼切。可想而知,受到政府單位高度監理的產業,最需要具備法令遵循部門,例如金融服務業(Financial Services)與健康維護業(Health Care)。

公司負責法令遵循的高階經理人稱為Chief Compliance Officer,台灣稱「法令遵循主管」;中國叫「首席合規官」,聽起來很偉大。

命運難測,一切隨緣。我的職涯規劃裡,從來沒有出現過法令遵循,因為我在1999年加入壽險公司前,360行裡面從來沒有聽過這一行。結果,我2002年被美國總公司指名負責督導法令遵循部門,兼任法令遵循主管。2006年被任命為全職法令遵循主管,直屬美國總公司國際部法令遵循主管,直至2012年退休。2015年再續前緣,重返法令遵循領域。

因此,我在法令遵循這個一般大眾極為陌生的專業領域,擁有十年以上紮實的實務經驗,在台灣算是瀕臨絕種動物。

有趣的是,我大學念經濟,研究所讀廣告,過去從事新聞、廣告、公關、行銷、業務,與法律毫無關係。很多人好奇我為何可以擔任法令遵循主管?為甚麼看得懂法條?為甚麼有本事與律師和法律事務所一起工作?而且表現優異,還兩度獲邀在LIMRA(美國壽險管理暨研究協會)亞洲區法令遵循研討會以英文發表專題演說,也在全球性保險監理評論期刊LIMRA Regulatory Review發表過兩篇英文論述。台灣監理機關當年還未與國際接軌,搞不清楚法令遵循、法務 (Legal or Law)、風險管理 (Risk Management) 與稽核 (Internal Audit) 的異同及這幾個內部控制 (Internal Control) 部門之間的關係,還特別請我提供上述英文演說與論述的中文譯本給官員們參考。

以後有機會,會跟大家聊聊法令遵循。以前未聽過法令遵循,沒關係。現在,則一定要搞清楚;因為許多行業與公司都已成立法令遵循部門,你遲早要與法令遵循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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