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埔地區住家出口被封路,田地被攪亂,還傳出警察登門造訪。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痛批,苗栗縣府已明顯違反聯合國兩公約保障人權精神,行政、立法、監察應該多管齊下,即時扼止縣府公權力濫用。

去年台灣納入聯合國兩公約,還獲得馬英九總統推崇。高涌誠強調,苗栗縣府近來搗毀農地的做法,違返兩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高涌誠呼籲,台灣應該要儘速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而司法體系和立法院,應該要對濫用公權力的行政權,提出必要的彈劾與制衡。

這次苗栗大埔抗爭事件中,還傳出有警察造訪民宅。但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6條明確指出,「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且依前項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或採取措施,以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者為限。

高涌誠強調,警察若未依法行事,民眾可以拒絕警察進入家門。若損及人民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究。

此外,在苗栗大埔各路口,不僅遭縣府封路,還有不具公權力的保全盤問進出居民,高涌誠認為,就交通管制的道路使用與盤查來看,公權力行使到什麼程度,有一定的限度。他強調,政府單位若要封路,一定要有合理的目的,否則保全即使來自於縣府授權,也可能因此觸犯法,難以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