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情報告相關議題,國民黨發言人殷瑋今(22)日表示,憲法明文將立委對行政權的質詢交給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來答覆,而非交給總統,民進黨若堅持馬英九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時,進行即問即答的質詢,將創造憲政惡例;民進黨若真心想要對話,不應對「總統與在野領袖會談」推拖拒絕,可藉由朝野領袖見面,在不踐踏憲政體制的情形下,進行開放形式的對談與問答。

殷瑋說,總統樂意與各界對話,立委當然也不例外,但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首要前提是「合憲」,民進黨不應不顧我國憲政根本,也不應扭曲馬英九的原意。

殷瑋表示,依照我國憲法規定,總統由民選產生,對全民負責,並不對立法院負責;對立法院負責的是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與各部會首長。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明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民進黨的堅持已超越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的內容與精神,將使總統「閣揆化」,混淆總統與閣揆的憲法角色。

殷瑋強調,不論是總統制的美國,還是雙首長制的法國,總統至國會進行演說、國情咨文時,皆未有國會議員質詢的憲政實踐;前總統李登輝向國民大會報告是因為原本總統是由國民大會選出,在國大未廢除之前延續慣例,有其憲政原理及時空因素,民進黨認為立委可質詢總統的憲法依據為何?國外有沒有任何類似實踐?

殷瑋指出,馬英九總統樂意在維護憲政體制的前提下促進朝野對話,這也是國家領袖應具有的格局。民進黨如果對於質詢馬總統如此執著,大可不必對於「總統與在野領袖會談」有所推拖。相關會談既無違反憲政體制的疑慮,也可以開誠佈公,即席對談,民進黨如果真心想談,而不僅是進行政治操作,理應全力促成此一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