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31)日表示,台大醫院犯了包括溝通失誤、缺乏書面報告,移植小組醫師未再確認等3大失誤,導致5名接受器官捐贈的病患面臨罹患愛滋的風險。目前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已向台大、成大開出各15萬元的罰單。

石崇良指出,台大所犯的3個疏失分別為:器官勸募協調人員與檢驗師口頭溝通時,對捐贈者檢驗報告發生錯誤認知;協調人員在口頭記錄後,未二度上網或書面查核;移植小組的負責醫師在開刀前,未再最後確認書面報告。

台北市、台南市衛生局今天已對移植器官的台大醫院、成大醫院各開出15萬元的罰單。石崇良表示,這是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的最高罰款,未來衛生署將視專案小組調查進度,不排除繼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