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朝鮮日報媒體於7日報導,SI公司參與協助台灣潛艦國造案,有將韓國張保皋級潛艦設計技術與文件交付台船。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9)日表示,台灣的潛艦國造案設計與韓國潛艦完全不同,韓方的技術圖說根本無法應用於我國的國造潛艦。經查韓國媒體報導內容不符事實,外交部因此呼籲國人切勿輕信不實報導,並持續支持國艦國造政策。

歐江安也表示,台船公司已在6月7日已經發表聲明澄清說明,本案沒有抄襲的問題,因為台灣的潛艦國造案設計與韓國潛艦完全不同,韓方的技術圖說根本無法應用於我國的國造潛艦。經查韓國媒體報導內容不符事實,外交部因此呼籲國人切勿輕信不實報導,並持續支持國艦國造政策。

歐江安說,台韓雙方近年來在經貿、觀光及文化等各方面的實質合作關係持續深化,韓國政府自去年5月起,已4度在國際場合強調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台灣未來將持續與韓國等理念相近國家深化合作,共同維護區域和平穩定與安全。

台船是於7日發佈新聞稿否認朝鮮日報的報導。台船表示,SI公司擔任台船潛艦國造案建造技協,其主要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並無將韓國潛艦圖資提供給台船,此外台灣的潛艦國造案設計與張保皋級潛艦完全不同,韓國潛艦之技術圖說,根本無法應用於潛艦國造案。

台船進一步就說,本案構型不同,台灣排水量為2000噸級,韓方排水量為3000噸級,各項裝備、舵翼型式配置均不同,完全沒有抄襲問題。

就設計部分,台船強調,台灣設計是由台船自行設計,經過技協GL公司協助完成,完全未採用任何一個國家的藍圖。

就合約部分,台船表示,台船與韓商簽署風力發電基礎製造設備的合約,完全合法,屬商業行為,至於涉及機密問題,應為韓商與韓政府認知之差異。

台船強調,台船並無向韓商採購報載油水分離器及電瓶固定裝置。他們成立子公司,發展高效能電瓶,皆由國內廠家共同組成,無任何韓商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