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家近來爭議持續,顏清標遭爆料,違反組織章程,擔任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長達20年,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昨(24)日對此批評,指出顏清標1999年上任時,其戶籍根本不在鎮瀾宮組織章程表中規範的鄉鎮,質疑他違法擔任董事長。

林楚茵表示,根據內政部提供的組織章程對照表,鎮瀾宮章程明確規範,董事由信徒代表推薦選任,且須設籍在大甲鎮、大安鄉、外埔鄉和后里鄉,但顏清標在1998年到2002年間擔任烏日鄉、大肚鄉與龍井鄉的議員,1999年當上鎮瀾宮董事長,戶籍不在章程中的四個鄉鎮,董事資格應該無效。

內政部20日收到台中市府提供章程,林楚茵索資於24日取得,大甲鎮瀾宮章程終於公開。林楚茵指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作為主管機關,卻遲遲不願提供相關資料,「相信大家都很清楚是在為誰護航了」。

根據1986年修訂的章程,董事名額以各鄉鎮劃分,大甲鎮8人、大安鄉3人、外埔鄉3人、后里鄉1人,總計15人,15位董事再選出常務董事5人,互選出董事長。

林楚茵調出中選會資料,發現顏清標根本不符合鎮瀾宮組織章程表規定的鄉鎮,「顏清標在1999年擔任大甲鎮瀾宮董事長就是完全違法的」。她更批評台中市政府明知違法,卻要護航顏清標,「議員必須設籍在選區內,如果他要擔任大甲鎮瀾宮的董事長,他就必須要遷戶籍,但是如果遷戶籍,他的議員就會喪失資格,這也是為什麼台中市政府的民政局第一時間不敢拿出相關的章程。」

對此,台中市政府發表聲明,強調鎮瀾宮董事長1999年當選的合法性,是在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任內備查通過,最近一次改選則是2017年在前台中市長林佳龍任內備查通過,對其他部分不做評論。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則表示,顏清標是否違法擔任董事長,要由台中市政府做後續處理,內政部沒有相關核備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