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立法方式違憲,遭到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強硬否決,還放話稱只有人大才有權判斷法律是否違憲。「法廣之聲」20日報導,中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他們說了算,這下「尷尬了」!因為一些學者指出,北京此一說法就已經違反基本法,不符合「一國兩制」。

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訂立《禁蒙面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反《基本法》下的憲制架構,讓北京當局跳腳。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還痛批香港高院,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與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不過「法廣之聲」指出,北京的官員忘記一個基本事實,無關挑戰,而是就法論法,香港高院具不具備審查、裁決香港法案的問題。因為當初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中國提出「一國兩制」,並承諾保證50年不變。「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主要是香港的司法制度維持不變,當然包括香港法院原有的司法審查權。

香港《基本法》第2條規定,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8條指說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構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報導表示,香港法院審查、裁定香港特區法律,「正是為了維護基本法權威,同時也正是一國兩制的體現」。

據了解,香港回歸中國以來,中國人大已經5度就香港《基本法》釋法。外媒指出,中國人大此次再度高分貝批評港高院做出的裁定,顯然打算香港高院審查特區法律也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做,不符合中國自己講的「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