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近3個月,期間共有1200人被捕、逾百人被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來台發表數場演講,希望台人能夠在10月上街聲援反送中,並呼籲總統蔡英文能夠修改台灣難民法,獲得部分民眾認同。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智賢4日在臉書表示支持港府送中條例,並批評黃之鋒的舉動是把台灣人當成次等公民,憑什麼要台灣人跪地接旨。

黃之鋒上週無預警遭到港警逮捕,當天晚上以1萬元港幣交保,9月初受邀來台分享反送中的心路歷程。對此,黃智賢在臉書以「台灣是港獨的殖民地 ?」為題發文批評,港獨黃之鋒獲釋所以當然可以來台,但他沒臉回答為什麼發起暴亂,用類同恐怖份子的行徑讓香港人殺人犯陳同佳不用來台受審,既然他不相信香港法官,為什麼法官放他來台灣,他就高興的接受了?

黃智賢拋問,港獨跟台獨水乳交融,面對大陸就歇斯底里口口聲聲台灣人尊嚴的台獨。為什麼面對港獨,就不要台灣人的尊嚴了 ?為什麼香港人可以在台灣殺人放火,不受制裁 ?難道台灣人面對港獨,就要歡迎香港人在台灣犯罪,受法律制裁 ?

黃志賢指出,香港在移交之前,英國就設立逃犯條例,明定香港人到全世界犯罪,皆要依照國際慣例引渡到犯罪地接受當地審判,但是不包括大陸、台灣和澳門,2018年港人陳同佳與女友來台旅遊,期間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台灣跟港府尋求司法協助,但因無相關法條可以協助台灣執行,所以台灣不斷催促香港立法,改善這樣極度不合理的狀況。

她強調,香港逃犯條例草案,只有37項最嚴重的犯罪,才能把逃犯移送到台灣,大陸和澳門。而且決定要不要移送逃犯的,是香港的法官,而非大陸或台灣的法官。這樣修改條例,是找回司法的公平與正義。是平等對待台灣人。是哪一點錯了 ?除了殺人放火的罪犯,港獨和外國情報系統會恐慌以外,其他人是在幹嘛 ?

黃志賢怒批,黃之鋒發起恐怖行徑在台灣耀武揚威,要求台灣人要在10月1日前為他上街遊行,要求台灣要修改法條,讓他跟他的幾千名同志可以輕鬆拿到台灣身分證。黃之鋒什麼時候,變成台灣人的祖宗了 ?台灣人什麼時候,成為港獨的殖民地了 ?台灣人是次等人,必須當港獨的二等公民。黃之鋒聖旨到,台灣人要跪地接旨 ,聽他擺佈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