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今(20)日自爆座車可能遭人裝追蹤器,質疑是國家機器監控,橋頭地檢署表示,被裝追蹤器屬刑法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罪,請韓市長提供相關資料,交給警方或地檢署偵辦。法界人士則指出,若沒有發生而對不特定人指控,恐有觸及「誣告罪」之嫌。

韓國瑜今天接受媒體聯訪公開宣稱自己的車子「可能」被裝了追蹤器,自己不想多講,進了保養廠就知道,並表示掌握的訊息非常準確,質疑是執政黨動用國家機器監控他,他對此提出抗議。

高雄市警局表示,經過通查,包括刑警大隊、市長辦公室所在地轄區鳳山分局、市府所在轄苓雅分局、市長住轄左營分局,均未接到韓國瑜或其家人報案,也未接獲市長室或任何市府人員的通知,橋頭地檢署也表示,迄今尚未接獲相關資訊,有證據就請市長提供,檢方一定會全力偵辦。

檢警和法界人士指出,被裝追蹤器屬刑法告訴乃論的妨害秘密罪,必須請韓市長提供相關資料,交給警方或地檢署偵辦,若沒有發生而對不特定人指控,恐會吃上「誣告罪」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