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梅雨鋒面豪雨侵襲,造成部分地區大淹水公路總局今(22)日表示,為照顧受災民眾,提出數項權益措施,車輛泡水的民眾可持證明文件向就近公路監理機構申辦相關業務,不僅罰單及燃料費繳費期限可延長,汽車維修期間還可按日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任一項證明文件,向就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下列監理業務:「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11月30日前辦理。

公路總局提醒,因水患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汽車燃料使用費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此外,公路總局表示,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之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