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參選人之一的電機系教授吳瑞北,不滿教育部放行管中閔上任,向法院聲請假定暫時狀態處分,但1月4日遭駁回,吳已提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稍早表示,吳今天(15日)上午已具狀撤回。又因管已上任,代表處分已成,若繼續該案訴訟不具意義,但吳堅持程序正義,已另提訴願。

教育部去年12月24日勉予同意管中閔就任,引發吳瑞北不滿,12月25日上午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教育部不得在台大未經重選程序前,逕自發聘書給管中閔當校長。但經開庭聽取兩造言詞陳述,又發函向台大徵詢意見後,權衡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所涉各方公私利益,認吳請求維持「教育部已經同意聘任、但管中閔未獲聘任」現狀,尚難通過必要性審查,故本件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裁定出爐後,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揭露,審理該聲請案的合議庭,審判長蕭忠仁跟管忠閔是台大財金系同系同事,卻沒有自行迴避審案。吳瑞北質疑開庭當日只有受命法官吳坤芳一人出現,他也不知道審判長是誰,怎麼提出迴避聲請?他在臉書貼文:「堅持程序正義,邁向法治國家。剛剛送出抗告狀,就讓法律來協助爭議釐清吧。」吳仍認教育部違法大學法相關法條聘用管,已另案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