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 (18) 日表示,媒體報導原住民族電視臺及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共有約250名員工,其中70餘人係以自然人承攬之名義,與該電視臺及電臺簽訂承攬契約,比例高達三成,恐有濫用情事。

監院表示,承攬員工仍須受主管監督指揮,工作內容與正職員工並無不同,雇主卻無需負擔勞健保、退休金、年終獎金、特別休假等義務,造成同工不同酬之情形,形同以承攬方式剝削勞工,大鑽法律漏洞。為保障勞工權益,監察委員王美玉及王幼玲爰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原住民族電視臺及原住民族廣播電臺係由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經營,而該基金會又係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捐助成立,且政府每年仍持續編列預算捐助該基金會,該電視臺及電臺卻發生疑似剝削勞工情事,勞動主管機關針對此情形有無加強查核?有無採取措施遏止雇主「假承攬、真雇傭」?均有深入調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