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日晚間原住民陳姓男子與女友、堂弟至苗栗山區打獵,卻誤將廂型車後座女友的眼睛反光當成「獵物」,誤殺女友,釀成悲劇,警方之後依照過失殺人等罪嫌依法送辦。

62歲的花蓮阿美族陳姓男子,與堂弟和交往多年的林姓女友昨天晚上帶著2把未經合法登記的獵槍苗栗縣造橋鄉苗14線二寮坑山區打獵。過程中,堂弟開著廂型車載他們,抵達目的後,陳男下車尋找獵物,後發現有獵物的「眼睛反光」,仔細瞄準後開了一槍。

不過,在陳男開槍之後,堂弟馬上驚慌大喊「打到人了,快下來!」他才發現事態不對勁,趕到現場後發現女友居然癱軟在後座,疑似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陳男沒想到這槍正中林女眼眉,闖下大禍,林女傷勢嚴重,陳男與堂弟立即將女友送至頭份為恭醫院急救,隨後又轉診至林口長庚醫院,不過鋼珠子彈卡在腦幹,醫生不敢貿然取出,家屬也同意放棄急救,林女經搶救後仍不治。

陳男對於誤殺女友一事非常痛心,焦急向警方表示,是因一時恍神,才不慎將女友眼睛誤認為獵物眼睛。警方指出,於陳男車上查獲2把無照獵槍、104顆鋼珠以及45顆加長型火藥喜得釘,警方訊後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及過失殺人罪將陳男移送法辦。

其實,過去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2015年時,原住民阿美族的王姓男子攜帶獵槍與兩名友人於新店附近上山打飛鼠。王男由於喝酒,在下山時跌倒,獵槍因此走火,卻打中前方友人,當時子彈卡進心臟,送醫不治。2012年,吳姓原住民於深夜在新竹縣尖石鄉上山打獵,手持土製獵槍,以頭燈照明,發現疑似山豬眼睛的反光,因此立即瞄準開槍,沒想到誤傷了61歲的老鄰居,最後因動脈失血過多,不幸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