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河北省有個名叫刁世平的餐飲店老闆向工商部門申請註冊「刁大大」商標,由於疑似字形類似簡體字的「習大大」而被拒,向法院提訴也先後遭駁回。刁大大有志難伸,徒呼負負。

綜合法國國際廣播公司(RFI)、香港明報今天報導,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駁回的理由是「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後,在大陸社會獲得「習大大」的綽號。簡體字的「習」寫法為「习」,形似「刁」字。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家住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的刁世平先前向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刁大大」商標,但被駁回;刁世平不服,因此向北京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法院提出上訴,但又遭駁回。

刁世平於是向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今年4月8日受理,並聲稱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刁世平提出上訴的理由是:

1、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訴爭商標源自刁世平的姓氏與別稱,具有顯著特徵,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2、訴爭商標與「x大大」不構成近似。

3、訴爭商標是一個充滿社會責任感的品牌,應該得到認可。

但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認為,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規定,(刁大大商標)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法院並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由漢字「刁大大」、對應拼音「DIAO DA DA」及圖構成,考慮到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現狀,「容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定,刁世平姓氏與訴爭商標整體構成要素並不存在穩定對應關係,因此部分上訴理由不能成為訴爭商標應當獲准註冊的法定事由。原審判決及被訴決定的相關認定並無不當。

法院並指刁世平相關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稱「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