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宿舍「大群館」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範認定結果今(3)上午出爐,北市府都發局認定該棟建築位屬「特定住宅區(二)」,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不得做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也就是說北市府認定文大宿舍「大群館」違法使用,將發函通知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對此結果,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賴冠群表示,既然台北市政府認定文化大學違規,侯友宜也一再重申,他會請又昱公司跟文化大學解約。同時為了保障學生權益,希望文化大學跟台北市政府盡速討論解決方案,又昱公司一定全力配合。 

賴冠群指出,過去這21年來歷任市府都核定使用執照合法,101年都發局以及市議員都到場會勘,都發局更發文,要求文化大學比照寄宿舍(H1類),進行公安申報,連續七年來到柯市府都核定通過,102年都發局也回文又昱公司認定租給學生合法,「為何到了選舉就矛盾,解釋反反覆覆,我們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