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關懷年邁礦工,新北市政府持續發放退休煤礦工慰問金,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申請。凡於101年7月31日前設籍新北市,年滿65歲且至申請時未曾遷出新北市,曾從事煤礦工作且有勞保投保紀錄者,皆可向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每年可獲得新台幣2000元慰問金。

新北市政府指出,退休煤礦工慰問金為新北市於102年首次開辦,今年已邁入第6個年頭。政府為了落實便民政策,近5年已通過審核的民眾,勞工局將確認戶籍條件後直接發給,不需重覆申請;新申請者填妥申請表後,可就近請里長或區公所協助,避免長者疲於奔波。

市府表示,符合資格的退休煤礦工填妥申請表後,附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領據,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勞工局勞工組織科」,或就近至區公所遞件,相關申請表單可至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樓東西側服務台、7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各議員服務處免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