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四‧二四刺蔣案」的廣為人知與討論,1973年3月29日,黃照夫選擇在法國巴黎刺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的代表滕永康失敗的案件則較少受到關注。台灣歐洲聯盟研究協會取得黃照夫先生的同意,在協會的網站重新刊載他的《獄中書簡》,內容包括自述及四篇書信。此篇為自述(上)。
自述
一、黃照夫
家裡、親戚、鄰居、親密的朋友都叫我文昌,照夫(日本色彩)反而成為我的官用名字。
二、出生地點
雲林東勢鄉(東勢厝)東南村108、110號。從我祖父一代開始,我的家定居在這裡,一直到現在。
三、出生日期
一九四四年二月十五日。據說我差一點在防空洞裏出世。在母親肚裡的十個月,在我的嬰孩期,我的生活情況是:糧食的極端缺乏,頻密的空襲警報,幾次或大或小的美軍轟炸。因此可以想像:我當時是受了驚,但還不知道戰爭這個名詞。我父親當時二十三歲,在公所裏當職員,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沒有直接參與戰爭。
四、家譜
我的祖籍可考的是福建龍溪,移居到台灣有十幾代。據說到台灣來的第一代開山祖是秀才之流,但移民的原因我不清楚。相傳因為與其他家族衝突,曾使家運走上沒落之途。我所知道的是我曾祖父身體不太好,一貧如洗,日軍在台灣登陸之後曾被抓去當馬伕,一段時間後放回來。祖父不識字,但身體強壯,精明能幹,十六歲結婚。祖母比他大一歲,念了幾年書,原居元長。結婚一年後有了我的父親。
由於祖父母的苦幹經營,我家後來在東勢厝變成算是有錢人(幾甲田,兩家舖子)。祖父有七個孩子(祖母一共生了十五個。其他地均夭折,可憐的祖母!)他均讓他們受了相當教育(前四個中學畢業,後三個大學畢業,在那個時候,在那個地方,那個環境,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他變成地方的紳士,他參與地方的事,廟裡的事。祖父今年六十九歲,祖母七十歲,都還健在。
五、家庭
雖然我家是以祖父為主的大家庭,但父親因為一直都在鄉公所上班(財政課長),所以我們這個小家庭有點半獨立的形式。父親是個老實人,標準的公務員,安分守己,辦事盡責。七年前已退休經商。一方面因為公務員薪水低,一方面因為個性。父親一生的業餘事是:養雞、養鴨、養豬、養魚、種菜、種水果。我是長子(戶籍上註明次男,因為長男在嬰兒期就夭折)。二弟幼年就患小兒麻痺症,右手無法抬高,是個乖孩子,好學,可惜高二時突患心臟擴大症,醫生束手無策,折磨幾個月後死亡。三弟調皮,但極聰明,初三快畢業時因參與學生集體打架,對方是空軍子弟,事後校方處理不公,憤而棄學兩年,然後繼續學業。妹妹是個平凡女孩,家職畢業後在家幫忙家務,現在可能已出嫁。四弟是我家的寶貝,差我十歲。
六、童年
我是祖母的長孫,所以極得她的疼愛,她經常給我比別人多一倍的零用錢。有時我跟比我大兩歲的叔叔打架,他總是哭,我總是不哭,結果總是他挨罵,也許是祖母認為他比我大的關係吧。父親比較不管我,教養我的大部份是我母親。她娘家也在元長,從小失去父親,是外祖母守寡帶大的。也許是因為受外祖母的影響,也許是當年還年青,母親對我的管教是嚴格的。每晚她必督促我唸書,可惜她受的是日本教育,不懂漢文。有時她也要我幫點家務,這是我不願意的。譬如她叫我去買幾枝蔥,我會路過戲院,我會被吸引住,我會自然地走進戲院,直到散場才出來,我會開始憂慮,但已經太遲,因為當我回到家,總是已經是晚飯的時候。結果總是免不了一頓揍。母親很少打我,但幾乎每一天,而且幾乎都是為了我去看戲。我喜歡布袋戲,我羨慕戲中的英雄,我喜歡看好人殺壞人,我拍掌喝彩。我喜歡歌仔戲,我崇拜忠臣,我痛恨奸臣,我被哭調仔所感動。我品嘗人生的苦味。(最受歡迎的是哭旦,台灣民族是不是愛哭的民族?)我喜歡看新劇,我敬仰竊富助貧的義賊。除此之外,我可以算是一個乖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