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節將近,家家戶戶都會添購肉粽過節,食安問題也跟著受到重視,所以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粽子、包粽餡料及乾貨共117件中,結果有1件鹼粽檢出硼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在端午假期前抽驗市售粽子、包粽餡料及乾貨共117件,檢驗是否含有動物用藥殘留、農藥殘留、防腐劑、漂白劑、螢光增白劑、甜味劑、重金屬、硼酸及其鹽類等對危害食品安全的添加物,檢驗結果發現不合格的「鹼粽」來自淡水區的攤販,檢出硼酸及其鹽類(標準:不得檢出),因硼砂為違法食品添加物、已全面禁用,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衛生局表示,硼砂會經胃酸作用轉變為硼酸累積人體,引起食慾不振、消化不良,造成嘔吐、腹瀉、紅斑、循環系統障礙等症狀,嚴重時甚至會休克、死亡,台灣早已明令禁止使用,呼籲相關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使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危害大眾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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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硼砂會經胃酸作用轉變為硼酸累積人體,引起食慾不振、消化不良,造成嘔吐、腹瀉、紅斑、循環系統障礙等症狀,台灣早已明令禁止使用。   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