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涉恐怖威脅案,法院今 (5) 天凌晨宣判,由於孫案佐認罪,法官裁定拘禁4個月,並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最快月底遣返回台。不過孫安佐辯護律師卻凱勒(Robert C. Keller)上午表示,雖然判決很合理,但不排除聯邦法院會向孫安佐提出持有武器的指控。

孫安佐案於當地時間4日下午,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舉行,孫安佐依照控辯雙方達成的認罪協議,在庭上就恐怖威脅罪認罪,並表示為自己的行為懺悔。

孫鵬也在庭上替兒子為法官說情,他用英文表示「我非常想念我的兒子,只希望他能回家,他只是個不懂事的小baby,不知道自己闖禍。」孫鵬與狄鶯的簽證將在6月下旬到期,他們希望能和兒子一起回國。

檢方之後則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名,法官裁定拘禁4個月,並同意本案交由聯邦政府處理。

律師凱勒受訪時表示,這次判決非常「合理」,但他也沒有把話說死,聯邦機關仍有可能對孫安佐提出「持有武器」這項罪名,雖然不一定會增加更多刑期,但他也無法保證孫安佐能在6月底前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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