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國民黨台南新營等地方黨部昨(23)日被台南地方法院查封乙事,中國國民黨把該事件都怪罪於黨產會。對此,黨產會今(24)日澄清表示,這是因為該黨被解僱勞工遲遲等不到資遣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中國國民黨被推定不當取得財產,即其名下現有地方黨部所生的結果。簡言之,此係國民黨不願依約給付被資遣勞工資遣費所致,與黨產會無關。

黨產會指出,因國民黨不願依據該黨與其被解僱勞工於去年10月12日所簽訂大量解僱勞工協商委員會協議書之約定,以該黨被推定不當取得財產給付勞工資遣費,才導致該黨被解僱勞工因遲遲等不到資遣費,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國民黨被推定不當取得財產,即其名下現有地方黨部的結果。簡言之,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國民黨地方黨部,是因為該黨不願依約給付被資遣勞工資遣費所致,與黨產會無關。

依據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國民黨得向黨產會申請許可支付勞工資遣費、薪資的資產,限於其被推定不當取得財產,而不及於已經被黨產會認定的不當取得財產。因此,國民黨雖然主張欲以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股權支付資遣費,但前述兩家公司的股權已經被黨產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且應移轉為國有(黨產會黨產處字第105005號處分),當然不得再任由國民黨申請動用,否則無異於以屬於國家資產支付國民黨債務。

另據統計,自105年8月31日黨產會成立迄今,依法推定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現金部分總計約10億餘元,用於支付該黨勞工薪資及部分資遣費等項目已達9.9億餘元,也證明只要國民黨依法申請許可被推定不當取得財產支付資遣費,黨產會即依法審議,儘速保障前述被資遣勞工的權益。

而黨產會指出,曾於今年2月9日去函建議國民黨將該黨永豐銀行中崙分行帳戶餘額,全數給付該黨勞工資遣費使用。但該黨對此置之不理,反而多次向黨產會申請動用前述帳戶內款項支付該黨候選人賄選罰鍰,迄今已申請動支前述帳戶共計590萬元以繳納因賄選之罰鍰。

黨產會最後呼籲,目前國民黨被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中,仍登記在該黨名下的不動產超過20億元,請該黨正視其身為雇主之職責,依據大量解僱協商委員會協議書約定,儘速配合該黨黨工聲請之民事債權執行,或向黨產會申請許可處分前述不動產,以保障該黨退休黨工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