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的違停情形層出不窮,為維護自行車停放秩序,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已結合民政局、交通局、環保局等系統加強oBike違停通報,如有發現違停或廢棄之oBike,市民也可以透過1999市民熱線或oBike APP進行通報,業者於接獲通報後,會儘速派員移置車輛。

交通局表示,為因應oBike營運衍生出的違停情形,已由警察局加強執行自行車違停拖吊,並自107年1月1日起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警察局亦已會同民政局、交通局及oBike業者成立溝通平台,若有通報違停或大量占用格位情形,業者將於1小時內派員移置其車輛。近期除要求業者加強自主巡查調度外,更結合環保局、公園處、水利處、停管處等管道,加強oBike違停通報強度。

交通局指出,oBike應比照一般自行車,停放於自行車架、自行車停放區、機慢車停車區或無收費的機車停車格,若是停放於紅黃線路段、實施機退之騎樓人行道、收費機車格等地點,都屬違規停車,另外,未來市府將透過「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管理共享運具經營業(含小客車、機車及自行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