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控教育部吳茂昆還沒跟學校申請就兼任基金會董事,對此,法務部政務次蔡碧仲昨天在立法院說,「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同樣可以違法。」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24)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強調,「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來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的。」在法律上來說,闖紅燈被抓到,就是要罰。

徐國勇進一步表示,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性質的,不可能有營利,所謂不能兼職指的是營利事業,所以吳茂昆和管中閔在這件事情上的前提要件就不同了,而且吳茂昆已經把相關爭議講得非常清楚,也向社會說明,「有違法就下台」。

徐國勇也強調,「不可以用他人的違法,主張自己違法的正當性。」他說,蔡碧仲所提到的應該是這個概念,以法律而言,就像一群人闖紅燈,被抓到的人,不能說其他人也闖紅燈,警察不能罰,因為闖紅燈被抓到,就是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