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孫鵬18歲獨子孫安佐在美國闖出恐攻風暴,3月底放話在賓州校園開槍遭捕,被控以恐怖威脅和持有犯罪武器兩項罪名,原定昨天台北晚間8點召開提審庭,孫安佐放棄出庭,對此,律師邱彰分析關鍵就在於孫安佐「未成年」。

邱彰提到,孫安佐放棄聽證,更重要的是如果他的刑事犯罪審判已被轉為未成年的不良行為審判。一般人都認為孫安佐既然年滿18歲,就是成年人,但在賓州,要21歲才能提起訴訟,聯邦法律,要21歲才可以買槍及擁有槍。

邱彰指出,如果孫安佐的律師成功的替他爭取到以未成年的身份受審,那他的審判只能由法官為之,沒有選擇陪審團審判的權利。好處是,等他成年後,他的犯罪記錄會被註銷,不會影響他的再生。法官在量刑時,也要考慮對他最有利的方式。所以報載該案檢察官建議法官量刑時用ARD (accelerated rehabilitation disposition) 「快速改造處理」就不奇怪了。

另外,狄鶯和孫鵬3月30日赴美救子,目前已經待了56天之久,因為他們是以電子旅遊許可證(ESTA)入境美國,只有90天的居留期限,所以將在6月27日期滿,如果孫安佐能在1個月內被遣送回台,狄鶯和孫鵬就有希望在期滿前帶兒子返家,否則就要延長旅遊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