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富邦金控蔡家兄弟違反產金分離;富邦金發表聲明:集團內各金融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指派與權責分工,皆符合產金分離法令規定。

黃國昌表示,現行產金分離規範是金融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經營其他非金融事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副董事長並不在規範內,富邦金蔡家兄弟就是一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在答詢時表示,已經請富邦金說明蔡明忠、蔡明興在台灣大、富邦金,分別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的分工與權責,並在1個月內做出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