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2)日針對國民黨舊黨部所在台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104地號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取得聽證,並擬追徵該黨11億4,280萬3,021元乙事,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在會前受訪指出,民進黨主政時期曾於96年6月15日由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許志雄(現大法官)召集之「續商追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相關問題會議第8次紀錄之結論」,出席人員涵蓋當時各部會首長,認為該案並無不法之處,批評黨產會宛如「太上行政院」。

邱大展說,今天的聽證會調查標的「國民黨前中央黨部」,業經行政院續商追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相關問題會議(第八次)於民國96年6月間做成調查結論,該會議係由許志雄為主席,會議結論為:「本案房地之讓售,係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規定辦理,其辦理計價過程亦符合法令規定,與一般民眾申購國有土地案件之審核及計價方式並無二致」,對此行政院調查均屬合法之取得程序,為何黨產會的報告認定全部程序均違法?

邱大展進一步批評,黨產會日前對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合法執行行為、台北市勞動局關於勞工退休金、資遣費之發送,均介入行政指導,現在對於國有財產署關於國有財產之讓售亦做成不同結論,現在國有財產法之解釋機關是黨產會嗎?黨產會之職權已經橫跨至中華民國各部會甚至行政院之上了嗎?

另外,邱大展也指出,黨產會的全篇報告未舉出國民黨取得土地與原建物之程序有何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處?與其他取得國有不動產之人有何不同之處?即不顧該等借用、租用、購買等程序已經主管機關確認合法,逕為認定全數違法,實已違反法治國原則。

邱大展最後強調,國民黨認為林峯正、許志雄兩者中總有一個是錯的,以現在而言,主委林峯正既然發現許志雄有錯,則不應姑息養奸,而是發奸擿伏,交由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