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安,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派員前往賣場、超市、雜貨商店等處,抽驗冷凍肉粽17件,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等微生物,並抽驗端午節節慶食品相關配料,包括豬肉37件、香菇25件、鹹蛋黃16件、紅豆16件等,總計抽驗111件,結果有1件肉粽初驗不符規定,經輔導後已改善完成,複驗結果合格。

食安處表示,這次抽驗的肉粽中,初驗不符規定的產品是外埔區的「外埔肉粽店」抽驗的冷凍「肉粽」,檢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不符冷凍食品衛生標準規定,食安處得知檢驗報告時立即前往輔導,經複驗後已合格。另外,食安處也抽驗包肉粽常用配料,包括豬肉、香菇、鹹蛋黃與紅豆,分別檢驗動物用藥、漂白劑、防腐劑、蘇丹色素與農藥殘留,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安處指出,食品業者產製的食品若違法食安法第17條訂定的衛生標準者,得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可處3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食安處也提醒民眾購買冷凍食品時,可留意包裝完整性標示、產品效期、店家保存環境衛生等事項,購買安心商品享用。

食安處提醒民眾購買冷凍食品時,可留意包裝完整性標示、產品效期、店家保存環境衛生等事項,購買安心商品享用。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食安處表示,這次抽驗的肉粽中,初驗不符規定的產品是外埔區的「外埔肉粽店」抽驗的冷凍「肉粽」,檢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不符冷凍食品衛生標準規定。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