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陽明公園辛亥光復樓前廣場的蔣介石銅像,去年4月遭獨派團體「台灣建國工程隊」成員郭志剛潑漆,並鋸下銅像頭部帶走。士林地方法院今(17)日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囚8個月。

郭志剛之前開庭時,否認有攜帶凶器竊盜之犯罪行為,稱把銅像頭部帶走是要洩憤當尿桶,也只是要暫時保管至台灣獨立建國,成立白色恐怖及228事件紀念館後,會再捐贈出來作為展示品。他強調是以行為藝術的方式展現人民自立救濟,希望去除威權化、早日落實轉型正義,並沒有任何圖利意圖。

士林地方法院根據相關事實查證,認定郭男觸犯攜帶凶器竊盜罪,今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事發當時「台灣建國工程隊」曾發表聲明指出,他們看不慣台灣膜拜政治化的偶像,頂禮意識型態的圖騰,把二二八元凶神格化的謬誤,因此他們竹竿綁菜刀,蒐集全台灣數百座蔣像資料,隨時用菜刀及各式各樣的工具取其首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