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因黃世銘洩密案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5)天撤銷原判決,依違反通保法判刑4個月,全案可上訴。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發新聞稿指出,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做出深具憲政意義之判決,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本次法官無畏壓力,讓司法青天重現。

2013年8月31日晚間,前總統馬英九在聽取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偵查中的司法關說案後,涉嫌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洩漏偵查中的秘密;並在當年9月4日中午,涉嫌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洩漏偵查中的事項及監聽文件。

去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判決馬英九無罪,北檢不符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撤銷原判決,宣判馬英九有罪,判刑四個月,如易科罰金可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至於另一起由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洩密等案,已在去年10月11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定讞。

對此,柯建銘發新聞稿指出,無論在審理過程或是接受媒體採訪時,他都一再重申「本案判決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憲法法庭」。他說,馬英九始終對外宣稱其行為是「守護憲法」,實際上這種行為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縱然蔣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法弄權。

柯建銘肯定法院判決,他認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二審法官深具法律專業與憲法良知,實令人敬佩。司法體系中,仍有充滿正義感的法律人,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本次法官無畏壓力,勇敢地跟憲法站在一起,共同對抗侵害民主憲政的巨靈,判決馬英九有罪,讓司法青天重現。

他強調,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不斷批評本人進行關說,他在此嚴正駁斥絕無此事,更願意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

他也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那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