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馬遭控洩密一案,立委黃國昌今 (15) 日在臉書表示,馬英九有罪「重判」4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完全是法院當初輕縱黃世銘的翻版。」共同違法毀憲亂政的總統與檢察總長,均獲得司法輕輕放下。黃國昌指出「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訴5年前處理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等人所涉司法關說案時,將特偵組仍在偵辦中的案情告知時任閣揆江宜樺等人,因此涉犯洩密等罪嫌。一審時以馬當時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可阻卻違法為由,判無罪,之後檢方上訴高院二審。不過今(15)日,卻逆轉判馬4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院在審理前檢查總漲黃世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時,發現前總統馬英九有違法之虞,北檢進行調查後認定馬為撤銷王金平黨籍、拔除他立法院長的資格,依涉刑法中,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訊保障以及監察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不過在台北地院進行一審時,認為馬是在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而判無罪,今天高院於二審宣判,依通保法判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