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兒童有脫貧機會,立法院今(15)天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針對經濟弱勢或長期被安置的兒少提出補助,由家長和政府共同儲蓄,家長每年最高可存入1萬5000元,加上政府相對提撥,每年最高可存3萬元。

三讀條文明定,兒少教育帳戶適用對象範圍為2016年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的兒少,或長期安置2年以上,且監護人為地方政府的兒少。

三讀條文規定,當地方政府得知轄區內符合適用範圍的設籍孩童,應自知悉日起一個月內,通知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申請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親屬應每月依擇定自存款金額存入帳戶,至孩童滿18歲為止,衛福部則應依個別帳戶自存款金額,每年撥入同額政府相對提撥款。每月自存款金額、開戶金、自存款年度存款上限金額由衛福部公告。

至於經費來源,條文明定,除衛生福利部規劃開辦兒少帳戶外,地方政府需要跟進推動兒少帳戶;兒少帳戶相關工作所需經費,中央政府以教育相關預算編列支應,其餘費用則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為避免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內的儲金,影響開戶人或其親屬相關福利資格,導致無開立帳戶的意願,新法明定,兒少帳戶儲金均不計入其他法規所定的家庭總收入或家庭財產,且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衛福部自2017年6月起開辦「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為經濟弱勢孩童設立個人帳戶。為完備法制化程序,行政院院會去年11月30日通過「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在3月30日總質詢上表示,請立委大力支持,並將其列為優先法案。

三讀條文通過後,民進黨立委李麗芬表示,共同合作儲蓄機制,成為弱勢兒少累積資產、走出貧窮的途徑與機會;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這項長達18年的實驗計畫如今終於立法完備,但未來可能增加社工人員負擔,請衛福部必須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