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是西拉雅的原鄉,長期致力對於推動西拉雅正名和文化復育,台南市西拉雅族親上訴原住民身分法行政訴訟案,本月初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有理由,原判決廢棄,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面對司法與立法前所未有的嶄新局面,台南市邀請訴訟人前來共商前進最終勝利之路,並邀請本案委任永信法律事務所律師向上訴人(族親)報告此有利的判決結果及未來訴訟的策略。

西拉雅正名行政訴訟判決大翻轉,被西拉雅族親視為遲來來的正義,經過9年來的努力,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有理由,廢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判決發回更審,西拉雅正名重新露出曙光,令西拉雅族親振奮。

行政訴訟當事人之一,同時亦是台南市西拉雅原住民事務推動會的執行秘書萬淑娟(Uma Talavan)表示:「本次判決結果給了族親很大的信心和希望,先前雖經訴願駁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但我們沒有放棄身分認定的目標,因為那是『與生俱來』的權利。這次的判決是遲來的正義,亦是族親長久以來引頸期盼的,尤其經歷漫漫長夜如無路之困境後,斬獲前所未有的突破,近期不但得到國家政策的認同,今日又在司法上首次勝利,倍覺欣慰。」

101年12月,臺南市西拉雅族親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平地原住民」身分,直至103年3月24日該會以不符《原住民身分法》為由,拒絕族親回復原住民身分(僅台南市承認其為市定原住民),訴願亦遭行政院駁回。隔(104)年2月13日,提起行政訴訟以求救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5年5月19日判決駁回。

台南市政府委請永信法律事務所於同(105)年6月14日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5月4日獲最高行政法院有利之判決。對原審就相關法條之適用解釋,最高行政法院有不同的意見。

案件自104年2月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歷時3年多來的訴訟終獲轉型正義的伸張;若追溯至99年的確認訴訟,西拉雅正名運動的法律途徑至今已走了近9年。經過多年的努力,正名運動又向前邁進一步,西拉雅族親皆感到十分欣喜和寬慰。

台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汪志敏主任委員表示:「回復西拉雅(平埔)族原住民身分並振興其文化,是台南市政府致力推動的重要工作之一。正名運動除了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尋求司法途徑救濟外,現立法院也正將審議行政院版《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正視平埔族群回復身分之訴求。很高興最高行政法院能還本市西拉雅族親公道,彰顯了司法對「轉型正義」及「人權保障」的重視與尊重,保障平埔族群身分,歸還完整民族權利。在司法途徑勝訴之際,也希望立法院早日完成審議,儘速達成回復原住民身分之目標。」

歷經二十多年努力的平埔族群正名運動,除獲政府支持,行政院院會106年8月17日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其中第2條增訂「平埔原住民」身分別,今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發回原審法院再為調查,另為適法之裁判,修法及訴訟雙管齊下,幫助原住民正名運動進展。

西拉雅正名行政訴訟判決大翻轉,被西拉雅族親視為遲來來的正義,經過9年來的努力,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有理由,廢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判決發回更審。   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西拉雅正名重新露出曙光,令西拉雅族親振奮。   圖:台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