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今(12)日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討論台大校長管中閔台哥大獨董未揭露、學論案以及赴中兼職等爭議。台大人事室人員指出,全台400例產學合作案中,約78%「先兼職、事後追朔」,台大113位教授中則佔94%。

教育部本月4日發文給各國立大學調查教授兼職狀況。學代會議長周安履指出,有高比例的各大學老師都是「先兼職再事後追朔」,並請人事室提供法律依據。

人事室指出,過去確實一直有這樣的兼職情形,必須簽訂產學合作才能兼職,且兩者時間要一致。全國400例產學合作狀況,78%採事後追溯;在兼任獨立董事的部分,台大有113案,「發文日晚於兼職的有106人次,佔94%。」

人事室也強點,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一定是需要一段作業時間,「這並非違法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