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主張「港獨」青年新政領軍人物梁頌恆游蕙禎,今天因為2016年衝擊立法會事件,被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立。

梁頌恆和游蕙禎於2016年9月當選立法會議員,但在宣誓就任時,擅自改變誓辭及披上宣傳「港獨」的宣傳品,結果被當局提訴而失去議員資格。

同年11月,被裁定宣誓無效的梁頌恆及游蕙禎不理議會阻撓,率同他們聘用的助理,衝進立法會會議室抗議,期間並與保安發生衝突。

綜合港媒報導,九龍城裁判法院早上判處梁頌恆、游蕙禎和3名前議員助理「非法集結罪」成立。預料法院稍後才會公布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