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停播,NCC開罰TBC共新台幣330萬元,TBC今天表示,感到極度震驚與不解,這週民視已缺席2次協商會議,將再發函邀請民視明天協商,只要拿到授權就會馬上復播。
鴻海副總裁呂芳銘旗下TBC台灣寬頻,及凱擘有線電視、台固有線電視等3家業者,因與民視談不攏民視新聞台授權上架問題,TBC旗下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及群健5家有線電視公司於5月4日予以斷訊,受影響收視戶數超過70萬戶。
民視斷訊案嚴重損及訂戶及閱聽眾權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對TBC斷訊先開罰新台幣6萬元,對民視則予警告,要求立即改善;由於雙方協商遲未完成,NCC昨天決議再對TBC旗下5家系統商個別開罰66萬元、共計330萬元,並對民視裁處20萬元。
TBC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對挨罰感到震驚與不解,也相當憤怒不平,NCC明知民視未提供授權,卻採取行政處罰強制要求TBC播送未授權頻道,NCC身為主管機關,都無法命民視發出臨時授權給TBC,TBC只是一般民間業者,並無任何公權力,如何有能力促使民視同意授權。
TBC指出,民視透過聲明稱從未綑綁銷售頻道,絕非事實,去年民視發函的內文明白寫出「民視新聞台」、「民視第一台」及「民視台灣台」等3頻道採共同授權方式,需置於其指定頻道號碼,未經民視另為書面同意,不得變更;且要求這三頻道共同播送權利授權費用,將以系統經營者收視戶數為計價單位,每月每戶新台幣2元計算總價。
TBC強調,民視從未提出單一頻道的授權報價,希望民視應該以正式報價方式進行,而非透過媒體對外發表聲明。
同時,TBC表示,雖然民視稱已開出單獨銷售民視新聞台報價,而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兩個頻道係屬附帶,但是民視所謂的「個別單價」與「套裝價格」均為每戶每月2元,這種報價方式在客觀上足以遏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選擇購買單一頻道節目意願,迫使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購買套裝頻道節目,已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
NCC昨天交付民視董事長郭倍宏4月26日簽署公司聲明,內容稱雖然系統業者不願與民視簽訂合理授權合約,但若NCC長官為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只要是可以播送民視家族4頻道,民視完全尊重NCC長官的決定。
TBC認為,這份聲明內容並非正式合法授權,對方如果有誠意商談授權合約,應直接載明授權,不應用含糊不明的文字遮遮掩掩,且不正式發函告知系統業者。
TBC表示,7日、9日都曾發函邀請民視一同協商授權合約,但對方都缺席,將再發函邀請對方明天務必出席協商會議,希望民視能正視「民視新聞台」單一頻道授權的問題,盡快達成共識,TBC只要拿到授權,就會馬上復播民視新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