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今 (9) 日在立法院表示,核一廠除役時間表已明確,乾貯設施必須如期執行,但新北市沒核發水土保持計畫許可。對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深表疑惑,新北市政府期許核一廠能夠準時除役,但是任何有關除役作業,當然以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

核一廠一期乾式貯存場的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於107年2月9日限期台電於107年3月31日前完成補正,台電於107年3月20日將水保計畫送至市府農業局,經農業局審視內容仍與前幾次送審資料一樣,都未依專業審查意見進行補正,因此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11條規定,不予核定,將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退回台電。

核一乾式貯存設施所存放的是用過核燃料 (高階核廢料),為具高放射性物質,與一般廢棄物不同,必需審慎處理,不容任何風險,影響所及非僅止於新北市400萬人口,亦可能擴及大台北地區700萬人口,台電公司應針對市府所提專業意見進行補正,對廠區內的山坡地徹底進行風險檢視,完整改善,不可等閒視之。

再者,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場或集中式貯存場的選址,一直都沒有具體的進度,當地居民對於「暫存變成永久」的疑慮始終無法消除,又怎麼能放心地讓台電公司在核電廠內貯放用過核燃料,在當地居民終於盼到核一廠除役後,搖身一變成為大型的核廢料貯存場,而核廢料移出的時間又遙遙無期。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四川表示,核一廠一期乾貯的水保完工證明核發與核一廠除役的順利進行不可混為一談。「核能安全,不容妥協」,一期乾貯的水保必須更加嚴謹的審查,以確保安全無虞;中央主管機關及台電公司應該面對問題,積極處理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場或集中式貯存場的選址,方是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