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8)日三讀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對此,致力推動立法的前行政院院長游錫堃表示,對推展有機農業、食品安全、振興農村是積極助力,感謝立法院長蘇嘉全、行政院、農委會與朝野黨團,共同催生台灣第一部有機農業法,協助推展有機農業的發展。

仰山文教基金會創辦人游錫堃自2011年起推動「有機農業促進法」,在前農委會主委李金龍、台大郭華仁教授、南華大學陳世雄校長、黃山內博士、宜大黃璋如教授、水利會長許南山以及張景森政委等專家學者協助下完成「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至今前後耗時7年,在各方努力下,於今年3月15日經立法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於今天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有機農業是基於生態平衡與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或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科技,進行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農產品生產的農業。有機農產品必須獲得驗證,如未經驗證就冒稱有機農產品,最高可罰新台幣60萬元;未經檢驗合格就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最高罰200萬元。

游錫堃表示,在「有機農業促進法」的規範下,生產有機農產品不僅可以讓大家吃得健康、活得健康,同時在面臨全球暖化氣候變遷之際,也能友善地球、環境永續,並振興農村、提高工作機會。

游錫堃指出,立法的過程仰賴許多學者、官員的支持,包括行政院前院長林全、現任的賴清德院長,都親自參與推動進程,農委會林聰賢主委在宜蘭縣長任內就大力支持,擔任農委會主委後更積極凝聚產官學共識,立法院長蘇嘉全以其農業專業及經驗,也給予許多建議,讓這個法案能順利過關,最後也感謝朝野黨團,在最後給予臨門一腳的幫忙,才有今天的立法成果。

仰山基金會表示,待總統公佈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之後,後續將研究辦理相關「論壇」、「工作坊」,繼續推動有機農業發展,將法案落實在實務的農業與農村之中。

「有機農業促進法」三讀通過,如未經驗證就冒稱有機農產品,最高可罰新台幣60萬元;未經檢驗合格就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最高罰200萬元。   圖:翻攝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