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是否具有參選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理事長資格,國際足協FIFA4日來函認定,中華台北足協先前認定理事會參選人必須舉有會員代表,排除了可能的參選者,並不符合FIFA規定。也就是認為邱義仁具有參選資格。

足協改組分成兩派。足協理事長林湧成陣營認為,協會章程第8條第3項規定「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邱義仁不具會員身分,因此資格審查沒過,候選人僅剩林湧成一人。

但副理事長龔元高則以足協章程第32條第2項規定,「參與理事會選舉之候選人必須由至少一名會員代表提名。」也就是只要有會員提名,邱義仁就具備參選資格。

對此也驚動國際足協派員來台訪問雙方陣營後,並於4日發函認定現任足協處理改選,也諸多缺失。對於邱義仁是否具有參選人資格,國際足協表示,「此外,足協章程第8條第3款,要求參選人必須具有會員代表資格,來排除可能的參選者,並不符合FIFA章程第19條第2款的規定。理事會參選資格必須按照CTFA 章程第32條第34款與第38條第2款來認定。

(Furthermore, we deem that to exclude potential candidates on the basis that art. 8 par. 3 of the CTFA statues would require candidates to be delegates at the CTFA congress does not seem to be in line with the requirement of art. 19 par.2 of the FIFA statues. Accordingly,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for candidates to the CTFA executive committee should be restricted to art. 32 paras 3 and 4 and art. 38 par. 2 of the CTFA statues. )

民進黨立委、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劉世芳今(8)日上午也與高雄市足球委員會委員焦佳弘及龔元高舉行記者會。他們認為,按照FIFA的要求,足協目前改選的情況是不利於充分民主與獨立選舉的;FIFA認為,足協理事長任期已經屆滿,應該儘速按照章程舉行改選,在尚未與FIFA諮商前,足協不能進行任何改選程序。

龔元高並說,他今天已經發函給足球協會、體育署及內政部,明天下午3時將在記者會召開地點的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臨時理事會,由多數理事會,召開第一次臨時理事會。他說,大家任期已經過了5個多月,要趕快召開臨時理事會,制訂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議程、時間、地點等。

龔元高也表示,足協至少有4個團體不具備團體會員資格,這包括教練委員會、裁判委員會、五人制委員會及青少年發展委員會。按照FIFA規定,這4個委員會一定要成立獨立的協會。據他所知,在4年前,FIFA即已提出這要求,但到目前為止,他們都還沒完成成立。

龔元高表示,教練、裁判委員會還沒拿到正式登記執照,還屬於籌備性質。青少年及五人制委員會雖然有成立,但實質上並沒有運作。他們也向FIFA官員做出詳細的報告。另外,金門及澎湖兩個團體會員,也沒有經過理事會報請會員大會通過,所以也沒有團體會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