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防蟲劑這種環境用藥不能隨便賣!網拍中常見可愛防蚊商品,但這些商品有些是國外帶回,並沒有「環境用藥許可字號」只能自用不可銷售,一旦販售這種違規的環境用藥將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賣家恐怕將面臨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常有人將家中多餘的環境用藥或是國外藥妝店帶回的防蚊商品上網販售,結果卻換來一張罰單。因為受管制的環境用藥,一旦放在網路上販賣,即是販售、廣告偽造環境用藥,依法將面臨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像日本藥妝店或網拍中常見的可愛防蚊商品,例如366日防蚊掛、拉拉熊防蚊掛、Hellokitty防蚊掛、防蚊手表、室內防蚊噴霧、各式蚊香、衣物防蟲劑等,並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字號」,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旅客雖可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回國,但限供自用,不得販售。
而近年違法進口環境用藥的案例節節高升。環保局表示,許多網友在網路上訂購海外的防蚊噴霧、防蚊掛片等各式環境用藥並以郵包、快遞、空運等方式進到台灣,到海關被攔截時,才知道原來環境用藥非一般商品,必須要事先申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核准後方能進口,但儘管不知有這規定,甚至郵包中可能只有幾包防蟲藥品,被查獲時還是會面臨30萬以上150萬以下的高額罰鍰,且進口的商品必須全部辦理退運,所以對於防蚊蟲的環境用藥商品務必特別注意,切勿隨意買賣,以免面臨巨額罰鍰,得不償失。
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特別提醒,若要選購合格有效的環境用藥不必捨近求遠特別從網路或國外購買,在一般的零售店面只要認明環保署合格字號「環署衛輸字第xxxx號」或「環署衛製字第xxxx號」,即能選購到有效的一般環境衛生用藥,達到消滅蚊蟲也確保用藥安全的雙重好處。
網拍上常見的環境用藥。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