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院以「未達釋憲門檻」為由,決議不受理38名立委「前瞻條例及預算」聲請釋憲。司法院長許宗力因此被媒體解讀為「見解前後不一」 。對此,許宗力6 日聲明,合議以多數決所作成,非他一人之見解所能左右或主導,並指報導與事實不符,已嚴重影響視聽。

許宗力指出,我國允許三分之一立委聲請釋憲,目的在「保護少數」,因此並非任何三分之一立委均可聲請釋憲,而須以反對多數決議內容之立委為限,未反對多數決議內容者則不得聲請釋憲,才能吻合少數保護之意旨。據了解,本案中38名立委去年為「前瞻條例及預算」聲請釋憲,大法官剔除未參與表決的立委高金素梅,因而未達釋憲門檻。許宗力強調,此為本人在釋字第603號、第632號解釋所提出之協同意見以來所持一貫見解,且此一見解與本件大法官決議之見解並無不同。

關於媒體對許宗力「前後見解不一」的質疑,許指出,該報於同一標題下之報導內容,引用本人在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所提出之協同意見書中部分文字:「本院大法官歷來審查立法委員釋憲聲請之適法性,率都只計算連署人數是否超過立法委員總額之三分之一,至於參與連署者於制定系爭法律時究係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並不過問。...蓋在德國,三分之一國會議員之聲請抽象法規審查,其功能僅在於「啟動」聯邦憲法法院的違憲審查機制,而最終目的則純粹在於維護客觀憲政秩序...。然德國這種作法是否亦適宜適用在我國,非無疑問」。

許宗力痛批,該報對他所質疑「德國作法是否亦適宜適用在我國,非無疑問」的見解,僅輕輕帶過,報導已非平衡,報導內容及標題均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