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日說明,日前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去年(106)勞工每月平均薪資49,989元一事,薪資平均49,989元是「全年總薪資」換算成每月薪資的結果,「全年總薪資」包含,本薪、按月津貼、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紅利、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若只算本薪及按月津貼等,也就是一般慣稱之「月薪」,則平均為39,953元。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去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按月津貼等,即一般慣稱之「月薪」)平均為39,953元。若加計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紅利、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為49,989元,這是全年總薪資換算成每月薪資結果。此薪資平均數是涵蓋全體行業及各類職業受僱員工的平均水準,也是國際上衡量整體勞工薪資水準常用的統計量。

徐國勇也指出,為反映受僱員工薪資差距情形,主計總處自105年起,按年編製薪資中位數及分布統計,以105年為例,總薪資平均數為48,790元,中位數為40,612元,顯示有一半的員工總薪資高於40,612元,另有一半的員工低於此水準。此外,主計總處也將全體勞工按薪資高低分為十等分呈現薪資分布情形,去年薪資中位數及分布統計,預計今年底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