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不滿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謝龍介以「鴛鴦水鴨」等語,影射她與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有不當男女關係,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謝龍介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亭妃主張,謝龍介去年10月17日參加媒體人周玉蔻的廣播節目時,以「鴛鴦水鴨」等言論,指摘她介入郭信良家庭,且男女關係複雜,貶損其社會評價。陳亭妃對謝龍介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200萬元、登報道歉。

謝龍介則說,「鴛鴦水鴨」並非約定俗成的俚語,教育部國台語辭典均查不到此詞意義,自己更沒有要貶損陳亭妃名譽的意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謝龍介未經查證下即率以貶損陳亭妃的名譽,而且在廣播播出下,使不特定人士得以聽聞,陳的名譽受損非輕;審酌謝龍介的侵權行為嚴重程度、兩造身分地位等條件,北院今天判陳亭妃得請求的非財產損害以25萬元為允當,謝不用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