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赴台學生周泓旭先前被控刺探外交機密,且在台發展共諜組織未遂,去年9月一審判1年2個月。今(26)日高等法院就本案做出二審判決,儘管周泓旭否認找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充當「下線」,計劃在台發展組織,高院仍維持一審的判決刑期。而周泓旭今天在宣判前對媒體說:「不管被判多久,台灣人民應該看清楚是誰在刻意破壞兩岸關係」。

中生周泓旭之前來台攻讀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於2016年畢業,但隔年又以商務名義來台。檢方指控他「接受大陸黨務機構官員委託」,來台利誘並遊說有機會接觸到外交部機密的「A男」,藉此替中方工作,更承諾給「A男」每季1萬美元的報酬,不過「A男」不同意,之後向上舉報。北檢偵查後,依違反國安法的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周1年2月,但周不符判決,上訴高院。

在高院審理此案期間,周泓旭堅稱自己是被栽贓,再度更換律師,在本月初的庭訊中,檢方說周被錄到遊說「A男」蒐集我國機密,並可固定支薪等說詞,周對此解是「我是吹牛的」,並無犯罪意圖,周還稱「A男」根本是國安局人員。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庭訊,駁斥周說詞不實,告誡他勿污衊直髮人員,並說周的說詞不足採信。檢方認為,雖然周在偵查中自白,但法院審理時卻翻供,否認犯罪,因此不符認罪減刑規定,認為一審判決過輕,應該從重量刑。因此高院今日駁回上訴,並維持一審判決,為1年2個月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