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女兒辜懷如與劉姓助理因銷毀婦聯會資料,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告發涉及隱匿、毀損資料與毀壞政治檔案等罪嫌,北檢將在明 (24) 日再度開庭,並傳喚7名婦聯會員工出庭作證。

北檢在本月11日曾以證人身分傳喚婦聯會副秘書長汲宇荷、總務組長朱愛娜、秘書室任家麟出庭作證。

根據黨產會的告發,民國106年5月,時任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曾指示員工整理婦聯會170箱檔案,內容包括民國95年以前的資料,並送往台北市德惠街某處;106年前婦聯會委員辜懷如也曾指示劉姓助理將這批資料再移往中山北路二段某處,並銷毀。

黨產會認為,去年內政部已撤免辜嚴倬雲主委職務,辜嚴倬雲卻未返還帳冊等資料,已涉及業務侵占;而將相關資料銷毀,已違反刑法背信、毀損他人文書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毀壞政治檔案罪嫌。

明天將是北檢第二度開庭,將以證人身分傳喚婦聯會會計室員工嚴孝倫、黃端妹、慰勞組員呂正宵、秘書室員工陳淑貞,及保管會職員吳秀貞、前任職員巢純如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