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多次針對大巨蛋案,與遠雄董座趙藤雄打口水戰,柯還曾宣稱八仙塵爆案彩色派對主辦人呂忠吉申請場地涉嫌關說,都挨告妨害名譽。北市議員汪志冰查出,柯文哲自己愛講幹話律師費用15萬元卻要全民買單,相當不合理,要求提高審查小組中的學者專家比例,避免浪費公帑。

北市議員汪志冰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因脫口而出不雅字眼,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發文影射爭議案件,過去雙雙挨告妨害名譽,但北市府竟以公帑出資聘請律師打官司,補助標準由業務單位認定,過程瑕疵不斷,柯P的官司還是報請行政院核定,意即中央也認定柯P的脫序行為,顯然官官相護。

汪志冰指出,柯文哲多次針對大巨蛋案,與遠雄董座趙藤雄打口水戰,柯還曾宣稱八仙塵爆案彩色派對主辦人呂忠吉申請場地涉嫌關說,都挨告妨害名譽;林洲民則是以藏頭詩「F.U.C.K」在臉書暗駡遠雄案最為經典,同樣遭告妨害名譽。兩人如此行徑,以市民納稅錢支付律師費,更加有恃無恐,此風不可長。

北市人事處統計,市府公務員因公涉訟,每一審級可補助最高8萬元律師費,104年至106年,北市府共有343件因公涉訟案,輔助延聘律師費高達約1141萬元。汪志冰說,柯文哲、林洲民的妨害名譽官司,出自嘴巴、雙手失控,嘴砲或自以為文青,才會挨告妨害名譽,純屬個人行為,市府竟依法協助聘請律師,柯共花費15萬元律師費,林耗資24萬元律師費,全由市民埋單。

不僅如此,汪志冰也發現,柯文哲、林洲民的私人脫序行為,僅由局處自行認定是否因公涉訟並聘請律師,林的案子由柯簽辦,而柯的案子更是傾全市府之力美化其行為,依法上呈行政院,嘴砲挨告居然核准,根本官官相護。

汪志冰說,考試院106年修法,公務人員因公涉訟,涉訟業務單位須召開審查小組,完成會議才能向上簽辦;然而,審查小組成員為人事、政風、法制、涉訟業務單位及其他適當人員,「都是自己人,是否審查有差嗎?」

汪志冰強調,市府公務員因執行公務遭民眾提告,如確實無違失,市府做為後盾,協助支付訴訟費用,無可厚非,但若市長及局處首長講幹話、造口業,由自己人認定是否因公涉訟,還用納稅人的錢請律師幫擦屁股,相當不合理;他要求市府訂立更嚴格的標準,並提高審查小組中的學者專家比例,避免浪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