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的空汙需要依法嚴懲!環保局今日(16)上午針對中油苓雅寮一帶的土壤污染場址進行稽查,結果特貿二南及公一北等2塊場址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而且違規記點均達10點以上,環保局分別裁處新台幣10萬罰鍰共2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中油苓雅寮一帶的土壤污染場址按污染程度及區塊共分為整治場址 (特貿二南)、控制場址(公一北、廣停、特貿二北、特貿一1、特貿一2),稽查過程中,特貿二南及公一北2塊場址,工區內有車行路逕未舖面、洗車台效果不佳、料堆未完全覆蓋及未設置工地告示牌等缺失,分別缺失記點12及1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分別裁處新台幣10萬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按表訂期程作業很重要,因此這樣才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土地的原貎並進而有效利用;然有些業者都忽略整治過程中二次污染的防範,導致揚塵四起或異味飄散,環保局除了嚴格督導污染場址整治進度外,更加重視二次污染對附近民眾的影響,請業者在場址整治過程中務必符合各個環保法令,以降低環境污染。

中油苓雅寮特貿二南及公一北等2塊場址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環保局分別裁處新台幣10萬罰鍰共2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料堆未完全覆蓋及未設置工地告示牌。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中油苓雅寮工區內有車行路逕未舖面、洗車台效果不佳。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