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使用綠能運具,提供電動機車友善停車空間,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在14個地點劃設150個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自5月1日起開始實施,非電動機車若違停,會被罰600至1200元罰鍰,請民眾多加注意。

交通局長王聲威說,劃設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是以環保局公告空品淨區、捷運場站周邊200公尺、商圈、行政機關及市場等周邊電動機車停放率較高的地點進行檢討後,擇定板橋、三重、新莊、中和、永和、土城、淡水區等14處地點,集中設置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預計可提供約150輛電動機車使用。

他說,這些地點原電動機車停放數量已超過目前規劃的專用格位數,並不影響既有機車停車空間;而透過集中設置方式,不僅方便電動機車停放使用,後續也將檢討設置電動機車充電設備,以鼓勵民眾多加使用電動機車。

交通局解釋,自4月11日起已陸續在14處地點設置相關標線,讓民眾了解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設置地點,避免有誤停導致違規情事發生,被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逕行取締,處新台幣600元以上 1200 元以下罰鍰。

這項措施預計5月1日正式實施,為讓民眾了解實施時程,自即日起每天派員於實施地點夾單宣導,提醒民眾非電動機車請勿停在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

交通局說,為鼓勵民眾多使用電動機車,除了3月份推出電動機車路邊停車免費優惠,更規劃設置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提供友善停車空間,提升民眾使用電動機車意願,後續亦將持續配合中央推動使用電動機車政策及停放使用情形,擴大檢討設置地點。

新北市交通局規劃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圖為中和區中安街 122 號 (永安市場)。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交通局規劃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圖為永和區頂溪站二號出口。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簡表。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路邊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簡表。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