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慈湖陵寢潑漆案經過1個月的偵辦,桃園地檢署認定32歲李嘉宇、37歲陳俞璋、21歲莊承澔、23歲郭潤庭、21歲郭蕎瑛、21歲羅宜、24歲楊侒橙、24歲周維理、30歲王騰葦、22歲張閔喬共10人,涉犯「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等罪嫌,予以起訴;其中,楊侒橙涉犯妨礙公務罪,一併被起訴。對此,獨派青年重申「去除支那威權,創建台灣共和」立場絕不動搖。

據檢方調查指出,李嘉宇等10人分屬自由台灣黨、蠻番島嶼社成員或各大學在校學生,李嘉宇為該黨辦公室主任,也為公投護台灣聯盟執行長,與羅宜於2月20、21日,共同商議前往慈湖陵寢潑漆,由李嘉宇到公投護台灣聯盟的帳棚拿取3罐紅色油漆,羅宜製作布條,張閔喬撰寫行動聲明稿,周維理則以台灣大學的學生身分承租台大校友會館,以作為行動完成後召開記者會之用。

據起訴書指出,李嘉宇等10人於2月27日晚間在自由台灣黨黨部商討翌日前往慈湖陵寢潑漆,在場人士將3罐紅色油漆以塑膠空瓶分裝約10瓶,於2月28日上午9點半到10點在慈湖陵寢停車場集合,之後,於2月28日上午10點10分步行至陵寢正廳外,強行進入以紅絨繩為界的靈柩處潑灑紅漆,致使靈柩、遺像、相框、蠟燭等物不堪使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桃園管理組陵蔣姓陵寢官見狀上前阻止,楊侒橙則以身體推擠及徒手拉扯蔣員。

檢察官認為,被告李嘉宇等10人以潑漆表達政治理念,已逾越法律界限,違反現行法律秩序,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責;另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7款毀損歷史建築,涉及行政裁罰部分,將另行函知桃園市政府依法處理。

獨派青年將於下午3點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回應上述起書內容,據了解,10位被告將仍堅持「去除支那威權,創建台灣共和」的立場。